在網拍買二手卡西歐自拍神器相機TR150~買的時候二手要二萬二
看他還在有保固期限又有面交
我跟那個賣家是女的約7月初面交驗貨看看
我叫他示範怎麼操作給我看.還有要給我保固書
我看到這張保固書沒有蓋章耶
問他 這張為何沒有蓋章呢?
她說 它是去年是在網路拍賣買的
那個人告訴女賣家她說 沒蓋章這樣可以保固了
我聽了點頭買下二手tr150帶回家
回去怎麼研究操作tr150~覺得tr150感應度好像怪怪的 觸控很慢
我帶去二家台北門市相機店有賣全新的tr150 價錢偏高2萬8跑不掉
給他們幫我試用看看哪裡有什麼問題
他們二家都說我這台怪怪的..說他相機店的tr150不會這樣
我照保固書上面寫卡西歐維修中心的地址過去
然後給他們看我這台有問題.給他們保固書.
他們幫我查保固書的卡號還有再保固 2012.8.29出貨 2012.11.29開始保固
說保固書沒蓋章不可以保固.要發票
沒有蓋章要維修費用大概要3675元 這維修費用+二萬二加起來可以買門市相機店全新的價錢了
我就傳APP問女賣家.我能寄回去保固書寄給你回去蓋章.順便寄發票給我 妳在哪裡買? 說TR150有問題保固書沒蓋章都無效
她說他用TR150都還好好的.他說當初他也沒逼我要買.他也是在網路拍賣購入買的.他給我那個人的手機號碼.我打數二十幾通都一直轉到語音信箱
然後那個女賣家故意裝忙.我密她.她一天都不回
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?????????????????
2013-07-11 11:43:11 補充
德州撲克王
我去消保官已線上申訴了
有留言那個人第一位賣家手機號碼跟第二位賣我的女賣家的LINE
消保官感覺處理解決案件好像要等很久
2013-07-11 17:48:38 補充
目前我只好等那個第二位女賣家給我第一位賣家的拍賣帳號
卡西歐維修中心就只有一家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(保固書上只有這一個地址)
我問過台北車站附近的數位相機店,說若幫我蓋章老闆會跟我收二千塊
她說因為這必須去承擔與卡西歐之後的合作問題.如果我要蓋章也會幫我送卡西歐維修中心
請問這合理嗎???
2013-07-13 14:35:23 補充
我昨天用另外一個奇摩帳號假裝別的買家下標她賣場的保養品
等她按結標
不過通常得標拍賣..大部分只看到對方賣家的手機號碼跟匯款戶頭帳號
看不到她住哪裡的地址
我記的當初約台北捷運站面交看卡西歐TR150相機
她說她住在新竹.我住台北
請問不知道她的地址這樣也能告的成嗎? 我知道她的本名跟匯款帳號戶頭.LINE的ID
前幾天LINE她說她本人在國外~說我應該要找第一位那個人.她一直推給那個人.說什麼當初那個人告訴她 沒蓋章這樣可以了
2013-07-13 14:35:53 補充
依民法第365條(解除權或請求權之消滅)規定:
「買受人因物有瑕疵,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,其解除權或請求權,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
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。
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,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,不適用之。」
2013-07-13 14:37:55 補充
依民法第356條(買受人之檢查通知義務)規定:
「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,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。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
時,應即通知出賣人。
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,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,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。
不能即知之瑕疵,至日後發見者,應即通知出賣人,怠於為通知者,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。」
也就是說,例如賣方對出售的房屋有瑕疵擔保之責,且買方對賣方的請求權,自房屋點交日起算長達5年,換
句話說,交屋後5年內,房子若出現瑕疵,買方有權向賣方請求賠償。"
2013-07-13 14:45:07 補充
台北車站的相機店說不是蓋章要二千的意思.他們必須去和Casio溝通.而且他們不是casio的經銷商.所以處理起來手續會比較複雜一點
目前我的保固書若沒蓋章要送修要3675元
若他們這邊幫我送修費的一半
如果覺得貴的話~老闆說不勉強 沒關係
那我如果要求第二位女賣家賠償保固書蓋章二千塊算是合理嗎?
因為第二位女賣家他不是經銷商~無法蓋章.他也連絡不到那個人
若求第二位女賣家賠償保固書蓋章二千塊不合理的話
那還沒別的辦法解決事情結束嗎
2013-07-14 20:28:19 補充
你好
昨晚有去警察局了
他們說 我要想辦法要約他出來去派出所處理談
我還給了警察那個女賣家的ID.本名.匯款帳號
警察意思沒有要打算要查出來她人在哪裡
給我新北法院的地址(在土城)叫我去那裡
最好要描述發生地點.時間等
2013-07-14 20:30:05 補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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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找那位女賣家處理
那個廣告還在不在,上面有沒有寫有保固,
有的話你可以主張把東西跟保固書給他,叫他維修
他有義務幫你處理,但是我想他不會理你的。
只能找消保官申訴吧 或 打民事吧。
民法第348條.第356條.第357條.第359條
2013-07-11 04:25:33 補充
不然你這種不太正常的方式,試試看吧,想辨法再把他約出來
然後找警察來,大家去派出所處理
2013-07-11 12:19:54 補充
沒辦法,申訴就要等,正常管道只有這些了。
不然換一家卡西歐維修中心你再去凹看看呀。
換成我是約出來,大家去派出所處理
2013-07-11 21:38:22 補充
叫你付錢維修就是不合理啦,你也不用等第一位賣家的帳號
原則上他跟你是沒有關係之人,你針對的人,就是第二位賣家。
就算第二家賣家,去找第一賣家處理這個問題。
照民法第356條,那位第一位賣早以無義務去處理這個保固問題。
你叫你朋友去標東西,把第二位賣家約出來,帶著所有證明
叫警察來,大家去派出所處理。
2013-07-14 03:58:26 補充
老實說我看不懂你為什麼一直要找第一位賣家
你跟第二位賣家的交易,跟第一位賣家有何關係?
民法第356條
早就在第一位賣家賣給第二位賣家,保固書沒有蓋章,然後轉賣給你,
第二位賣家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,第一位賣家早以無義務去處理這個保固問題
就算有什麼糾紛,那也是第一位賣家跟第二位賣家之間的事,跟你有什麼關係???
LINE她說她本人在國外是吧??有沒有留下文字記錄??
有就把等他出來面交的時候,跟警察說,東西沒有二萬二的價值
又有瑕疵,又不出面處理,還騙你人在國外,問警察看看這樣能不能告他詐欺罪
2013-07-14 04:03:58 補充
網路上告一個人很簡單的,有id就可以了,只要人在台灣,警察大約都能找到人
但是能不能告,跟告不告的成是二回事。